稻香村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EPC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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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EPC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稻香村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我单位提供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学校学生公寓”**业绩,属于“科教文卫”类公建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提供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商工

电话:0551-****3725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 系 人:费工

电话:0551-****7148

****

2026年01月04日

稻香村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EPC工程总承包答疑及澄清公告

“稻香村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及澄清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要求:3.对于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启用**公共**交易大模型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系统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给出评审分数,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对该AI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采纳的直接确认;不采纳的须自行打分并填写充足理由,****委员会集体讨论。请问:设计方案部分是否也启用**公共**交易大模型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考虑设计方案的多元化、人性化,建议取消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过于依赖AI,可能会影响最终设计方案的标准。标书代写

答:设计方案部分属于技术文件,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启用**公共**交易大模型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标书代写

2、问:本项目招标文件P78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要求第3条:“对于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启用**公共**交易大模型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系统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给出评审分数,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对该AI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采纳的直接确认;不采纳的须自行打分并填写充足理由,****委员会集体讨论。”标书代写

请问:本项目详细评审中的“设计方案”是否启用**公共**交易大模型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标书代写

答:设计方案部分属于技术文件,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启用**公共**交易大模型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标书代写

二、澄清公告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要求”中增加如下描述:“4.若系统未针对某一评审因素提供AI评审结果,则由评标专家自行打分”。标书代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商工

电话:0551-****3725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 系 人:费工

电话:0551-****7148

****

2025年12月26日

稻香村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EPC工程总承包答疑及澄清公告

“稻香村医疗救治服务综合楼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及澄清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本项目资格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要求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或改造)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2、问:疑问:(1)根据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人员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提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请与回复,感谢!

答: 予以认可。

3、问:招标文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请问:本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安装、加固、景观、排水、智能化、电梯等。我公司提供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改造工程是否认可

答:若提供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予以认可。

二、澄清公告

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前。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商工

电话:0551-****3725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 系 人:费工

电话:0551-****7148

****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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