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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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省**市**区**香**路188号附50号

邮编:610500

联系人:王袁洪

联系方式:193****6326

我公司于2026年01月04****公司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02分标的质疑函,对贵公司****公司高度重视,并征询采购人的意见。****公司所提质疑事项,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本次采购项目系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开展的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通达医****公司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质疑制造商**翔宇****公司属于大型企业。

质疑事项一答复:经核查,中标供应商**通达医****公司所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因工作疏忽,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涉及制造商**翔宇****公司的数据存在填报错误。关于数据错误的处理原则为:若声明函中的数据(如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出现明显笔误或填写错误,但该错误并未影响其依法被划分为中小企业(即修正后仍符合中小企业标准),则直接以此为由否决投标属于滥用评审权,缺乏法律依据。仅当该错误导致其实际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时,方可能构成虚假声明。标书代写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显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经核查,该公司控股股东为**翔宇****公司(依据现行官方标准,该企业属小微型企业),持股比例为56.43%。**翔宇****公司未存在由大型企业直接控股的情形。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根据公开信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永正(亦为第二大股东)与董事会秘书郭军玲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与大型企业之间未建立直接的控制或管理关系。目前,无单一股东持有绝对控股权(即持股50%以上),也不****集团(包括国有企业、中央企****集团)对其形成直接控股或直接管理的关系。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货物采购项目中,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即符合要求。尽管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数据填写错误,但****信息化局****统计局出具的证明及说明函,制造商**翔宇****公司确属中型企业。

因此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对**翔宇****公司虚假划型,随意填写制造商各类数据,扰乱投标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的情形。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公司

2026年01月04日




附件一:****信息化局****统计局证明及说明函;
附件二:质疑函;
附件三:医疗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

附件信息: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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