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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委员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市、二连****建设局、****委员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令第34号),按照《****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343号)要求,“**自治区建筑工程监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功能已优化完善。现将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平台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功能正式上线运行。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在平台登记及变更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
二、招标人应当在平台登记的代理机构中,****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2026年1月1日前,未办结委托招标事宜的,招标人要督促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登记信息。
三、各级行业工程主管部门要将代理机构信息是否在平台登记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督促代理机构严格落实从业管理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对于代理机构信息未登记的,要重点核实企业是否具备承接代理业务的条件、是否依法办理招标事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自治区建筑工程监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zjt.****.cn/nmgzhjg/publishweb/nmjgpublish/index.html#/。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876。
**** ******委员会
内****信息化厅 ****运输厅
****水利厅 ****农牧厅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