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四川-内江-资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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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2-****296

通讯地址:**市**区北环路西段576号4楼409室行政审批科(环****管理科)

邮编:641100

附表:2025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表:

2025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气矿荣236井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市环审批〔2025〕50号

2025.****.30

2

关于**公铁联运物流港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市环审批〔2025〕51号

2025.****.30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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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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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