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发区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956
通讯地址:**县黄河路100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回收与暂存2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 | ****开发区鸭绿江路118号 | **** | ******公司 | ****是江****公司****公司,该企业拟投资50万元在江****公司3#厂房,利用已建成的设施设备,在现有年回收与暂存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基础上,建设年回收与暂存25万吨废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可达到年回收与暂存3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的规模。该项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东管审备〔2025〕168号)。 | (1)废气 该项目硫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双层喷淋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公司须加强全过程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且不扰民。 (2)废水 该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项目废水为废气酸雾碱液吸收废水,该废水经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废气喷淋用水,不外排。回用水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相关标准,其中一类污染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雨水排放管控要求按照《**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 ****园区相关管理执行。 (3)噪声 运营期该项目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 (4)固废 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建设专门的危废堆放场所,做好防渗防漏工作,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并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置。按要求对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和土壤 你公司须根据《报告表》要求,加强源头控制,严格废水、废气、固废管理,不同分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切实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须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管理,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