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征收土地公告
文政公〔2025〕26号
文****经济**社项目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社区土地2.6668公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48条规定,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2〕192号;
(三)批准时间:2012年8月29日、2022年2月9日;
(四)批准用途:教育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位置
******社,****社区。
三、征地土地面积、地类
****地面积为0.7503公顷、地类为未利用地。晋政地字〔2022〕192号地面积1.9165公顷,其中水浇地0.1390公顷、未利用地1.7775公顷。****地、晋政地字〔2022〕192号地总共面积为2.6668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标准补偿,****地面积0.7503公顷土地补偿费23.7944万元、安置补偿费35.6915万元、共计59.4859万元。晋政地字〔2022〕192号地面积1.9165公顷土地补偿费147.5368万元,安置补偿费9.9183万元、合计157.4551万元。两宗地共计补偿216.941万元。
五、安置方式
农业人口安置以货币结合社保方式安置。
六、注意事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办理征地补偿。
特此公告。
****
2025年12月26日
政策咨询:******局 035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