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国民信托﹒甲策1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人为******投**心(有限合伙),分公司为【国民信托﹒甲策1号】单一资金信托的实际受益人。截止2026年1月4日,信托计划底层信托贷款债权本金余额385,500,000.00元,未付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余额为1,535,429.17元,费用3,294,072.32元,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信托计划底层信托贷款债权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 债务人 | 本金 | 未付利息 | 费用 | 抵质押资产 | 保证人 | 诉讼情况 |
| ****公司、****公司 | 385,500,000.00 | 1,535,429.17 | 3,294,072.32 | 1.******公司名下位于**省**市**镇三文笔村以西的面积合计19,535.63平米的商业房产及面积合计372,866.09平米的商业土地; 2.******公司100%股权。 | 深****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俞发祥 | 已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注:
1、【国民信托﹒甲策1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人为******投**心(有限合伙),分公司为【国民信托﹒甲策1号】单一资金信托的实际受益人。
2、未付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1月4日,此后利息以未还贷款本金为基数,按8.7%/年进行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
3、依据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书,及债务相关方履约情况影响,以上债权金额可能发生变化。
4、信托贷款底层抵/质押资产可能已被第三方查封。
5、债权及其担保、查封的具体情况以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及债权、担保物现状为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查看有关资料。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参与竞价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自2026年1月4日起至1月14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胡经理,联系电话:0551-****255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51-****9966。
********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月4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