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价格:-- | 价格类型:单价 |
| 起拍价格:¥700.00 | 溢价率:0.00% |
| 保证金金额:¥100000.00 | 单位:吨 |
| 加价幅度:¥50.00 | 最少报名人数:3 |
| 限时报价期:2分钟 | |
| 是否有保留价:无 | 平台服务费率:0.30% |
| 集中踏勘时间:2026.****.07 14:00:00 |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6.****.13 08:00:00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2026.****.13 09:00:00 | |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6.****.13 08:58:00 | |
| 标的基本属性 |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类型 | 规格 | 数量 | 所在地 | 标的物描述 | |
| 1 | 电渣饼废渣 | 其他 | 540 吨 | 电渣饼废渣(不提供材质单) | |||
| 转让方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联系电话 | 156****9398 | ||||
| 转让方联系人 | 马永辉 | ||||||
| 转让方承诺 | 四、竞价说明 1.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自处置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9日14:00前)内缴纳完毕,逾期平台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3)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平台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4)各竞买方须按照平台要求的时间缴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将无法参与竞价。 2.竞价保证金的扣除及退还 (1)竞价过程中,如发现竞买方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或竞价资质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及故意干扰竞价程序等行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直接扣除。 (2)竞价完成后,未竞得的,平台将按照平台约定时间退还竞价保证金;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将在合同执行完毕,且经平台确认缴纳了应支付的平台服务费后予以退还。 3.本次竞价设置起始价格,起始价格对外公布,竞买方从起始价格开始递增出价,加价幅度不低于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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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 | 响应承诺函及踏勘确认书(电渣饼废渣).docx | ||||||
| 负责人信息 | |||||||
| 项目负责人 | 马永辉 | 转让方/代理机构 | **** | ||||
| 联系电话 | 156****9398 | 联系邮箱 | |||||
| 交易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三、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公司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公司章; 3.提供业务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员工证明,****公司章; 4.提供《响应承诺函》、《履约承诺函》、《踏勘确认书》(附件1-3),加盖公司章; 5.竞买方所用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市车辆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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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五、具体处置要求 1.本次竞价报价为含税价(13%税率),竞****公司进行现场勘察(时间:1月7日14:00),建议竞价方现场勘察,公示期间应对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凡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和认可标的物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一旦成交,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拉运。 2.标的物采用竞价方自提方式,****公司生产现场的电渣饼废渣自行进行装车、转运出厂,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等全部由竞价方承担。 3.竞****公司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电渣饼废渣清理拉运完成。在清理拉运过程中,****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清运车辆符合**市车辆环保要求,并对所拉运电渣饼废渣进行遮盖,清运全过程应符合各级环保要求。 4.竞价方进入现场,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劳保护具;清理过程中,服从属地单位管理要求,不得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和污染现场环境。清理结束后,须经属地单位现场检查确认清理质量,合格后视为拉运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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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一、违约情形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处置方签订合同的,视作违约。 2.中标方成交后毁约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执行的,视作违约。 3.中****公司电渣饼废渣进行清理拉运,导致现场存放有电渣饼废渣的,视作违约。 二、违约责任 1.若成交方违约,我公司随时终止本次竞价结果执行,成交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有权另行竞价; 2.成交方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商业道德、违反合同(协议)和承诺等失信行为,****公司影响程度,给与警告、暂停资格处理,性质严重的采取“黑名单”禁入限制。 三、其他 ****公司制定,条款由双协商;合同签订后,如有法律纠纷,****法院进行办理。 四、结算方式 先付款后提货,最终结算数量按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五、联系人 现场勘察、竞价事宜等咨询,****管理部刘女士进行商议,联系电话:156****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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