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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995
通讯地址:**树林召镇政务大厅三楼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14300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 1 | ****关于王田生物科技至X625农村公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达审字〔2025〕22号 | 2025.****.12 |
| 2 | ****关于内****公司200MW储能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达审字〔2025〕23号 | 2025.****.12 |
| 3 | ********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达审字〔2025〕24号 | 2025.****.15 |
| 4 | ****关于**罕台川生态治理项目响**至瓦窑社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达审字〔2025〕25号 | 2025.****.16 |
附件:鄂环达审字〔2025〕22号.WORD
鄂环达审字〔2025〕23号.WORD
鄂环达审字〔2025〕24号.WORD
鄂环达审字〔2025〕25号.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