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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住建局 | **市皋****审查中心 | 事业单位 | 审图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 房建工程:特、一级项目1.2元/㎡;二级项目1.15元/㎡;三级项目1.1元/㎡。 专项工程(按预算价):小于1千万元,按0.9‰;1-2千万元按0.8‰;2-4千万元按0.7‰;大于4千万元按0.5‰。 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收费标准为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12%。 人防审查收费:5元/㎡。 注:以上收费最低收费额不低于1500元,如低于,按1500元计收。 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开展,收费参考施工图审查收费执行。 | 政府制定: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 苏价服〔2004〕26号 苏财综〔2004〕11号 苏价服〔2005〕146号 苏价费〔2009〕278号 苏价服〔2015〕20号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 |
| 2 | 住建局 | ****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审批和挖掘修复收费,切实保障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 | 详见苏建城〔2016〕682号《****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6版)〉的通知》 | 政府制定: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 苏建城〔2016〕682号 苏建综〔1995〕287号 苏财综〔1995〕88号 苏价涉〔1995〕160号 | |
| 3 | 住建局 | ****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详见通价费〔2010〕261号《关于明确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标准的通知》 | 政府制定:****物价局 ****财政局 ****建设局 | 通价费〔2010〕261号 | 财政局收 |
| 4 | 住建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筑的个人 | 县城每平方米 75 元,中等城市 90 元,**市105元;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筑的个人,每平方米 20-50 元 | 政府制定: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 | ****物价局、****财政厅苏价服〔2003〕115号、****物价局、****财政厅苏价服〔2006〕472号、****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厅苏价服〔2006〕225号 | |
| 5 | 住建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自来水用户 | **居民生活用水1.0元/m3,农村居民生活用水0.6元/m3,工业用水1.56元/m3,特种用水1.74元/m3,学校、机关、医院等执行居民水价1.0元/m3 | 政府制定:****办公室 | 皋政办发〔2016〕107号 皋政办发〔2014〕1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