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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 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30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5****3192
联系人:李能强
附件:1、《****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年产30万m3/a商品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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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