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号宁水审发〔2025〕179号 | 发布日期2025-12-31 |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水利厅 | 责任部门****水利厅 |
| 有效 |
****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水审发〔2025〕179号
****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查审批****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中心发〔2025〕58号)收悉。我厅组织对随文报送的《****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本许可决定的前提下,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第二批建设项目位于**市**县、**市**区、**县和永**、**市**区和**市境内,属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干渠改造83.69千米,其中:大清渠20.45千米、第二农场渠1.92千米、暖泉渠15.73千米、汉延渠4.17千米、**渠6.69千米、昌滂渠18.19千米、东干渠16.55千米;改造干渠建筑物265座,**巡护道路54.41千米;支渠改造84.60千米,其中:秦汉渠有新闫渠1.67千米,唐徕渠有本世渠4.47千米、雷渠3.88千米、八一渠15.60千米,汉延渠有果子渠7.33千米,其中**渠有民生渠5.60千米、高一渠7.30千米、高二渠8.16千米、高四渠8.79千米,西干渠有牧一支渠6.41千米、十七支渠4.95千米、十八支渠4.46千米、暖泉三支渠3.13千米,第二农场渠有黎明四斗渠2.85千米,改造支渠建筑物共1106座;**干渠调蓄工程3座,第二农场渠中段调蓄工程容积85万立方米,配套建设引水渠道0.31千米、出水泵站1座;唐徕渠后段调蓄工程容积12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引水渠道0.12千米、出水泵站1座;**渠昌渠中段调蓄工程容积21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引水管道0.67千米、出水泵站1座;设置弃土场10处,施工生产生活区28处。项目总占地622.8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71.47公顷,临时占地151.33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923.22万立方米,挖填不平衡,弃方477.79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28100万元,总工期1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22.80公顷。
(四)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五)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水土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六)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渠道工程区、调蓄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弃土场区、施工道路区和供电线路区6个防治分区。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设置方案,后续设计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复核堆渣容量,查**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开展弃渣场工程设计,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
(八)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九)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各防治分区的主要防治措施为:
1.渠道工程区
植草砖护坡0.58公顷,土地整地109.61公顷;种草109.61公顷;抑尘洒水278立方米。
2.调蓄工程区
砾石覆盖3.19公顷,复耕5.31公顷,机械土地整治27.90公顷,人工土地整治1.62公顷,表土剥离28.42公顷,剥离量共计85265立方米,表土回覆4.65公顷,回覆量13939立方米;草皮护坡2.93公顷,种草29.52公顷;防尘网苫盖36948平方米,抑尘洒水862立方米。
3.施工生产生活区
机械土地整治15.79公顷,表土剥离13.13公顷,剥离量39375立方米,表土回覆13.13公顷,回覆量39375立方米;种草15.79公顷;抑尘洒水3150立方米,防尘网苫盖17063平方米,砾石覆盖1.79公顷,彩钢板拦挡8988平方米。
4.弃土场区
机械土地整治125.07公顷,表土剥离40.93公顷,剥离量122790立方米,表土回覆40.93公顷,回覆量194117立方米,挡水土埂15102米,袋装土挡墙18122.4立方米;种草125.07公顷;防尘网苫盖84117平方米。
5.施工道路区
砾石覆盖2.17公顷,机械土地整治0.68公顷,人工土地整治5.0公顷;种草5.68公顷;抑尘洒水6347立方米,砾石覆盖0.68公顷。
6.供电线路区
机械土地整治0.22公顷,种草0.22公顷。
(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十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十二)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713.8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622.80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你中心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工程开工前,你中心须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联系人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相关信息及资料报送****监测总站,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要求和核定的数额足额缴纳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监测总站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四)本工程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厅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中心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监测总站负责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市、**市、**市、**区、**县、永**、**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对本区域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
六、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本许可文件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水利厅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