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皖海巡1416”公务船及配套码头转让公告
| 项目名称 |
一艘“皖海巡1416”公务船及配套码头转让 |
标的编号 |
N0122CB26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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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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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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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况 |
存放地 |
****风景区旅游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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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标的船舶为一艘“皖海巡1416”公务船,船舶登记号为281****00001,船舶识别号CN201****7119,总长32.66米,型宽6.5米,型深1.9米,总吨位166吨,净吨位49吨,满载排水量97.666吨,空载排水量88.779吨,钢制,2013年8月26日建成,总功率338千瓦。配套码头为钢结构游艇码头,整体形状呈T字形,停靠纵区长度为33m,宽度为2.6m,停靠船头区长度为21m,宽度为3.1m,建成于2014年0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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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1,196,43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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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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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文友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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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人民币1,196,43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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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59014X 注册地:**市**区**路162号 法定代表人:项戟 类型: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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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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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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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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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船舶的整体新旧、内部机械设备、规格型号、船体质量及任何部件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标的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交易中心****中心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交易中心****中心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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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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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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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在取得****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在取得****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凭《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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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船舶种类、整体新旧、规格型号、船体质量等方面的异议,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船舶的整体新旧、内部机械设备、规格型号、船体质量及任何部件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标的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已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 4、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在取得****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在取得****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凭《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 6、意向受让方承诺:资产状况以移交时现场实物为准,如与本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9、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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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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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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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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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许经理 0559-****288)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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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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