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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公司)2026年非居用户计量装置定检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省**市**区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 项目概况 | ****公司****公司)2026年非居用户计量装置定检服务项目。为保障非居用户端平稳运行,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单位,协助完成非居流量计共计约1347块皮膜表、流量计的拆装、清洗维保、送检、运输等工作(含修正仪校验)。 本项目不承诺实际维保数量,最终按服务方案中每批次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8.7725万元。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
| 公告名称 | ****公司)2026年非居用户计量装置定检服务项目 | ||
| 公告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发布时间 | 2026-01-04 17:00 至 2026-01-26 14:30 | ||
| 公告内容 | 1、“**阳光采购平台(ygcg.****.com)”是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投标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投标”登录本平台支付电子交易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参与。 2、 如未办理企业注册,敬请先行注册并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后参与,投标人需随时关注“**阳光采购平台”,确认所响应的项目招标文件(*.CGZB)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3、相关操作指引文件,详见**阳光采购平台-用户指引-业务操作指引(https://ygcg.****.com/yhzn)。 4、**阳光平台咨询电话:0755-****8999。 5、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未经同意,禁止转载。如因使用未同意的转载内容而导致任何个人、单位权益受损或遭受其他不利影响,责任自负,所有信息内容应当以**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com/)发布信息为准。 | ||
| 标段名称 | ****公司)2026年非居用户计量装置定检服务项目 | 标段编号 | ****-01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725 |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服务期(天) | 365 | ||
| 服务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在20或30个日历日内(大型流量计维修或返厂维修除外)完成所有维护、保养、送检、检定、安装和调试工作(含修正仪校验)。 | ||
| 招标/采购范围 | ****公司****公司)2026年非居用户计量装置定检服务项目。为保障非居用户端平稳运行,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单位,协助完成非居流量计共计约1347块皮膜表、流量计的拆装、清洗维保、送检、运输等工作(含修正仪校验)。 本项目不承诺实际维保数量,最终按服务方案中每批次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8.7725万元。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无签约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至少1份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流量计定检或维保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内容需体现上述项目特征,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项目特征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等;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投标人关联关系要求: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投标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投标单位****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投标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n/shixin/)。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无行贿相关案由。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运输局”网站(https://jtys.****.cn/)-政务公开-信用信息双公示-行政处罚; (2)“****政府****政府采购网**分网”网站(http://zfcg.****.cn/cgjg/cxda/)-诚信档案; (3)“**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static/index.html)-监管信息-行政处罚-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被通报、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建设局”网站(https://zjj.****.cn/ztfw/gcjs/cxda_zjhhsjs/index.html)-红色警示; (2)“****建设局”网站(https://zjj.****.cn/xxgk/ztzl/sgs/index.html)-行政处罚; (3)“****建设局”网站(https://zjj.****.cn/ztfw/gcjs/jzscpgt_jcc/index.html)-建筑市场劳资纠纷曝光台。 6.拖欠工人工资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8.****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corp-query-homepage.html)-行政处罚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www.****.cn)-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 说明: 1.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2.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投标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若项目所在地在**市外的,相关网址查询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网址为准),若上述网址无法登录或打开,须提供对应网址的查询截图及日期,****委员会评审当日查询复核。 3.投标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1-04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1-26 12: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16 12: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21 17:3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26 14:30 | ||
| 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2026-01-26 14:3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 开标时间 | 2026-01-26 14:30 | ||
| 开标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镇明义路18号 | |
| 联系人 | 王洁 | |
| 联系电话 | 150****9002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 ||
| 采购代理单位 | 代理单位名称 | **** |
| 代理单位地址 | **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 |
| 联系人 | 郑沙、闵代道、王子怡、何琴琴、王玮、许雅思、李大伟、孙婉超 | |
| 联系电话 | 186****7621、181****1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