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玻璃钢化粪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宏州**风平镇帕底村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风平镇帕底村,总占地面积约2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项目租用已建闲置厂房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包括缠绕区、组装区、原料堆放区、化学品间)、成品堆放区、办公区等,配套水电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形成年产3700m3玻璃钢化粪池生产线1条,年产1000m3玻璃钢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53.6万元,环保投资26.6万元,占总投资的49.6%。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噪声,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原辅料贮存过程及调配、缠绕、组装等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打磨、切割工序产生粉尘;冲厕废水;设备生产噪声;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玻璃钢边角料、废塑料薄膜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物料堆放覆盖等抑尘措施,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及运输道路清扫。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项目区已建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及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及人员管理。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等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进行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原辅料(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等)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并存放至化学品间。项目胶水调配、缠绕工序、组装工序须在密闭操作间进行,调配、缠绕、组装过程中产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密闭负压有效收集后通过三级再生活性炭处理,并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打磨、切割工序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运营期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全覆盖顶棚雨水槽收集后外排至周边雨水沟渠。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通过一段自建****园区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应急池、化学品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办公生活区、成品区等进行一般硬化处理,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执行。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同时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及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废包装材料、玻璃钢边角料、废塑料薄膜等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器粉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规范建设1间6m2的危废贮存库,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等收集后分类暂存至危废贮存库,由厂家回收或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建立危废转移台账。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不饱和树脂、固化剂、废润滑油等,主要风险源为危废暂存库、化学品间等,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设置1座容积应不小于12m3事故应急池,并保持常空状态。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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