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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900MA4UMQHB07 | 建设单位法人:郭院招 |
| 张明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街道 |
| **省**市**街道大园路27号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89-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街道 大园路27号 |
| 经度:113.76522 纬度: 23.0631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9 |
| 东环建〔2023〕120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900MA4UMQHB07 | 验收监测单位:**标尚****公司 |
| / | 竣工时间:2024-08-01 |
| 2024-08-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08 |
| 2025-03-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0 proid=e39825de****758fca16fabf6a5eecc1 |
| ****建设项目位于**省**市**街道大园路27号(北纬 23°3'45.360"、东经 113°45'55.600")。项目主要从事潜水服的加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位于**省**市**街道大园路27号(北纬 23°3'45.360"、东经 113°45'55.600")。项目主要从事潜水服的加工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4756平方米,建筑面积16284平方米,主要从事潜水服的加工生产,年产潜水服30万件。项目建设纸样模型线、潜水服生产线,设有切割、涂布、烘烤、喷墨印花、裁切、车缝、拉纱、复合等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有复合机、涂布机、喷墨印花机、切片机、裁剪机、拉纱机、冲压机、压缩机、针车、纸样机等,配套辅助设施空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4756平方米,建筑面积16284平方米,主要从事潜水服的加工生产,年产潜水服30万件。项目建设纸样模型线、潜水服生产线,设有切割、涂布、烘烤、喷墨印花、裁切、车缝、拉纱、复合等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有复合机、涂布机、喷墨印花机、切片机、裁剪机、拉纱机、冲压机、压缩机、针车、纸样机等,配套辅助设施空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纸样模型制作过程:项目将外购的纸板根据产品尺寸通过纸样机切割成合适的纸样模型,该过程产生少量纸板边角料和噪声。项目制作的纸样模型用于产品裁切过程。 涂布:部分外购的橡胶海绵通过涂布机在其表面涂布上一层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该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废原料桶和设备噪声。 烘烤:涂布后的橡胶海绵通过隧道烤炉进行烘烤,烘烤温度为 90℃, 隧道烤炉出气温度约为 90℃。该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和设备噪声。同时橡胶海绵在烘烤过程中,会产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 复合:部分外购的橡胶海绵通过复合机与外购的布料进行复合,复合过程需要在橡胶海绵表面涂上一层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同时需要进行加热,复合温度为 110℃, 达不到橡胶海绵的分解温度(240℃) 。由于橡胶海绵为已硫化的多孔橡胶,生产过程中也无需添加硫化剂、架桥剂等, 因此,复合过程中不涉及硫化加工。 同时为了保证原材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需要对复合设备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复合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 因此,复合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废原料桶、复合工序冷却用水和设备噪声。 喷墨印花:通过喷墨印花机在物料表面印上产品的相关商标信息,该过程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废原料桶和设备噪声。 裁切:通过切片机、裁剪机、冲压机等设备将物料裁切至合适的尺寸, 该过程产生少量橡胶海绵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和设备噪声。 拉纱:通过拉纱机将纱线整理好,方便后续车缝加工,该过程产生设备噪声。 车缝:使用针车将裁切好的工件进行车缝成型,该过程产生少量纱线边角料和设备噪声。 说明:项目内无锅炉、发电机等动力设备;项目不涉及炼胶、硫化、喷漆、长台丝印等污染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纸样模型制作过程:项目将外购的纸板根据产品尺寸通过纸样机切割成合适的纸样模型,该过程产生少量纸板边角料和噪声。项目制作的纸样模型用于产品裁切过程。 涂布:部分外购的橡胶海绵通过涂布机在其表面涂布上一层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该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废原料桶和设备噪声。 烘烤:涂布后的橡胶海绵通过隧道烤炉进行烘烤,烘烤温度为 90℃, 隧道烤炉出气温度约为 90℃。该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和设备噪声。同时橡胶海绵在烘烤过程中,会产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 复合:部分外购的橡胶海绵通过复合机与外购的布料进行复合,复合过程需要在橡胶海绵表面涂上一层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同时需要进行加热,复合温度为 110℃, 达不到橡胶海绵的分解温度(240℃) 。由于橡胶海绵为已硫化的多孔橡胶,生产过程中也无需添加硫化剂、架桥剂等, 因此,复合过程中不涉及硫化加工。 同时为了保证原材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需要对复合设备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复合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 因此,复合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废原料桶、复合工序冷却用水和设备噪声。 喷墨印花:通过喷墨印花机在物料表面印上产品的相关商标信息,该过程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废原料桶和设备噪声。 裁切:通过切片机、裁剪机、冲压机等设备将物料裁切至合适的尺寸, 该过程产生少量橡胶海绵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和设备噪声。 拉纱:通过拉纱机将纱线整理好,方便后续车缝加工,该过程产生设备噪声。 车缝:使用针车将裁切好的工件进行车缝成型,该过程产生少量纱线边角料和设备噪声。 说明:项目内无锅炉、发电机等动力设备;项目不涉及炼胶、硫化、喷漆、长台丝印等污染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涂布、烘烤、复合、喷墨印花工序:项目涂布、烘烤、复合、喷墨印花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总VOCs及臭气浓度,项目将涂布、烘烤、复合、喷墨印花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工作点处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楼顶高空排放,设有1个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 VOCs 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 放标准》(DB 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通过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 6 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总 VOCs 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内浓度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厨房油烟:项目厨房油烟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设有1个油烟废气排放口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油烟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 行)》(GB 18483-2001)的标准要求(参照执行)。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复合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添加新鲜水。 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采取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等措施处理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15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橡胶海绵边角料、布料边角料、纱线边角料、纸板边角料,上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定期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空压机油和废空压机油桶、废原料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按《**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管理。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公司回收处理。 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1258 吨/年以内。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项目将涂布、烘烤、复合、喷墨印花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经集气装置将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15m,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 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 放标准》(DB 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通过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总VOCs 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内浓度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项目厨房油烟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设有1个油烟废气排放口DA002,排气筒高度为18m。油烟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标准要求(参照执行)。 (2)废水 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复合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15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定期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厨余垃****公司回收处理。 (5)总量控制 项目涂布、烘烤、复合、喷墨印花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0596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0.0662吨/年,未超出总量控制。 |
| 根据原环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设有 1 个油烟废气排放口 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厨房所在建筑物楼顶高度为15m,建设管道和排放口需要预留一定高度,故将排气筒高度变更为18m,油烟废气经收集后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2排气筒,高度为18m,排放方式、排放因子、排放量均不发生改变。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此变动不在清单范围内,故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余实际建设内容均与环评及其批复一致,无其他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43 | 0.243 | 0 | 0 | 0.243 | 0.243 | |
| 0 | 0.486 | 0.486 | 0 | 0 | 0.486 | 0.486 | |
| 0 | 0.0486 | 0.0486 | 0 | 0 | 0.049 | 0.04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8160 | 8160 | 0 | 0 | 8160 | 816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258 | 0.1258 | 0 | 0 | 0.126 | 0.126 | / |
| 0 | 0.0032 | 0.0032 | 0 | 0 | 0.003 | 0.003 | / |
| 1 |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 | 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生活污水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 VOCs 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 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总VOCs厂界外浓度<2.0mg/m3,总VOCs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同时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内浓度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项目将涂布、烘烤、复合、喷墨印花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经集气装置将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15m,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 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 放标准》(DB 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通过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总VOCs 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内浓度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涂布、烘烤、复合、喷墨印花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 监测结果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2 第Ⅱ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2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标准要求(参照执行) | 项目将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8m,油烟净化效率为85%,则油烟的排放量约为 3.15 kg/a,排放浓度约为 1.05 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标准要求(参照执行) | 油烟废气监测结果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限值。 |
| 1 | 隔音、降噪、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158-2008)2类标准 |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158-2008)2类标准。 |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橡胶海绵边角料、布料边角料、纱线边角料、纸板边角料,上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定期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空压机油和废空压机油桶、废原料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按《**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管理。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公司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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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