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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067584 | 建设单位法人:杨林山 |
| 王洪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伊** |
| 伊****煤矿段 |
| 伊****煤矿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伊** |
| 经度:81.46242,81.44907 纬度: 44.04914,44.0366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3 |
| **环函〔2024〕3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6-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66.86 |
| 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406758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4002MACG5NFK2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4002MACG5NFK2A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2025-11-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20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890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排洪渠全断面衬砌方案,两岸防洪设施总长度为1.455km;**跌水1处、围栏、警示牌。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排洪渠全断面衬砌方案,两岸防洪设施总长度为1.455km;**跌水1处、围栏、警示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渠道为现浇砼板+砂粒石垫层,其施工顺序为:拆除原旧桥、涵;清除边坡树根—施工放线—控制**桥、涵高程—中心点高程—挖、填土方至设计高程或断面—分别夯实基础—铺设砂粒石垫层—校核中心线高程—填筑土模—浇筑砼板—填伸缩缝—修整渠堤及边坡—初步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渠道为现浇砼板+砂粒石垫层,其施工顺序为:拆除原旧桥、涵;清除边坡树根—施工放线—控制**桥、涵高程—中心点高程—挖、填土方至设计高程或断面—分别夯实基础—铺设砂粒石垫层—校核中心线高程—填筑土模—浇筑砼板—填伸缩缝—修整渠堤及边坡—初步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注意保护工程沿线各类生物,严禁捕食(鸟、蛙、蛇)等陆生动物,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减少工程施工对动物活动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施工作业面,减少水体扰动区域和水生生物的影响;施工车辆在固定道路上行驶,禁止碾压破坏施工区域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对临时占地等施工扰动的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区洒水、设置围挡、堆料区覆盖防尘网,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密闭运输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施工废水主要为基坑排水,收集后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严禁施工期间向皮里**道内排放污染物,禁止在项目区清洗车辆;****煤矿生活区房屋,生活污水通过生活区****煤矿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减少或杜绝车辆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进入环境敏感区时采取限速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项目不设生活区,产生的生****煤矿生活区内收集设施;建筑垃圾按要求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堆放,禁止排入皮里**;基础开挖方除用于堤坝填筑外,****煤矿现有排土场;临时堆土表面应定期洒水、表层压实并苫盖,以防止下雨、大风天气造成水土流失。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的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核实,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提出的生态环保措施在实际工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经现场调查,项目沿线已按照相应要求对临时占地(临时施工道路、施工材料堆放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生态环境得到了恢复。因此,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可行,工程项目建设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属可接受。 项目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使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保证项目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并使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的控制。 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评要求,采取了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屏障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产生的废气未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期未发生大气污染事故及相关环保投诉。 施工机械、****修理厂进行清洗及维修,不在场内清洗。施****煤矿生活区,****煤矿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 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格控制车辆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同时控制施工机械作业时间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作业。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生活垃圾池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开挖土方均用于护岸工程填筑,无永久弃土产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回收站进行回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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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煤矿生活区,****煤矿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煤矿生活区,****煤矿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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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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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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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注意保护工程沿线各类生物,严禁捕食(鸟、蛙、蛇)等陆生动物,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减少工程施工对动物活动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施工作业面,减少水体扰动区域和水生生物的影响;施工车辆在固定道路上行驶,禁止碾压破坏施工区域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对临时占地等施工扰动的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调查核实,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提出的生态环保措施在实际工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经现场调查,项目沿线已按照相应要求对临时占地(临时施工道路、施工材料堆放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生态环境得到了恢复。因此,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可行,工程项目建设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属可接受。 项目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使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保证项目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并使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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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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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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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