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衙门口上街(衙门口十号路-衙门口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北京-北京-石景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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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石****委员会关于衙门口**(衙门口十号路-衙门口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5-12-2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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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衙门口**(衙门口十号路-衙门口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集团文〔2025〕88号)以及《关于申请衙门口**(衙门口十号路-衙门口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集团文〔2025〕89号)收悉。根据******委员会****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10********0006号、2025规自(石)预选市政字0005号)、《关于衙门口**(衙门口十号路-衙门口路)道路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石)函〔2024〕0017号)、《关于**区衙门口**(衙门口十号路-衙门口路)雨水、信息管道选线规划设计条件“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石)函〔2025〕000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衙门口**(衙门口十号路-衙门口路)道路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位于鲁谷街道,南起衙门口十号路、北至衙门口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194米,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绿化、照明、雨水及拆改移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核定总投资4755万元,其中工程费23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33万元、预备费167万元、拆改移工程费1196万元,全部由区级财政资金解决。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化综合利用工程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工程部位的通知》(京建发〔2019〕148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六、请你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七、按照《****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要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群众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政府投资管理及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及成本管控。

**市石****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衙门口**(衙门口十号路-衙门口路)道路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89824Q


采购

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勘察

全部

28



核准

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核准金额

设计

全部

93



核准

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核准金额

施工

全部

235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全部

61



核准

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核准金额

重要

设备

全部





含在施工中

重要

材料

全部





含在施工中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无。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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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