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内蒙古草原伊峰肉业有限公司二期牛、羊肉分割数字化建设及肉牛屠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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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04 17:29
****分局关于****二期牛、羊肉分割数字化建设及肉牛屠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二期牛、羊肉分割数字化建设及肉牛屠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307 ****317

传 真:0478-****663

邮 编:01500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二期牛、羊肉分割数字化建设及肉牛屠宰扩建项目

**国家****示范区****现有厂区东侧

****

******公司

项目位于**国家****示范区****现有厂区东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07°29′28.647″,北纬40°50′8.588″。本项目占地面积12285.66m2。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拟建设规模为年屠宰肉牛9900头,年产肉牛羊预制菜腌制半成品500吨。主要建设内容:**1座占地面积3137m2的全封闭屠宰分割车间,内设1条肉牛屠宰分割生产线、1条羊肉分割生产线和1条肉牛羊预制菜腌制半成品生产线。**1座占地面积367m2的待宰圈。**1座占地面积1000m2的冷库。**1座占地面积675m2的制冷厂房,内设1座容积3m3的液氨储罐。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现有的依托现有工程。生产环节蒸汽由联源供给,****园区提供。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12%。

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及处理措施:污水处理站产臭部位负压收集产生的恶臭气体,送至1套“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设备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恶臭气体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要求。

无组织废气及处理措施:待宰圈恶臭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屠宰分割车间恶臭产生的肠胃容物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屠宰车间并喷洒除臭剂;粪污暂存池每日拉运,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要求。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屠宰废水、肉制品加工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园区管****处理厂处理。厂区污水排放口(DW001)各污染物执行《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及处理措施:废活性炭、废UV灯管更换后由有资质单位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监测废液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及处理措施:粪便、肠胃容物收集至粪污暂存池,日产日清,外售肥料厂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收集至粪污暂存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理。碎肉、碎骨头、下脚料暂存于车间封闭桶,外售肥料厂综合利用。病死牛、不合格酮体、淋巴组织暂存于车间冰柜,委托****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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