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宏医济世药业有限公司迁址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平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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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址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4号区1号地块
公示时间:2026-01-04至2026-01-08
受理时间:2026-01-04
项目概况:****原名称为****公司,原经营地址位于北****科技园区**园兴谷A区兴谷路11号。出于公司发展需要,拟搬迁至****经济开发区4号区1号地块,利用该址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本次迁址后不新增产品规模,全厂中药饮片总产能仍为438t/a,具体包括:普通中药饮片430t/a,毒性中药饮片5t/a,直服中药饮片3t/a。本项目所在厂区总占地面积28015.16m2,总建筑面积17083.64m2。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迁址项目报告表(公示).pdf
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
联系人:赵伟祥
联系电话:136****3853
环评单位名称:**环科生态****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200
邮寄地址:建设西街5号
传真电话:****4898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18220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