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G345天河湖特大桥及接线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

审批
安徽-蚌埠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标题: 发文字号: 关键词:
****49332/202512-00105批准结果信息
2025年度2025/12/31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2025/12/31
****关于G345**湖特大桥及接线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
皖自然资管函〔2025〕675号
****关于G345**湖特大桥及接线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
皖自然资管函〔2025〕675号
发布日期:2025-12-31 09:52

安****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G345**湖特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报告》(自经〔2025〕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G345**湖特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代码:****)已列入《**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蚌交规建〔2022〕3号),由****委员会审批。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用地应控制在46.5544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35.7371公顷(耕地29.816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5.3808公顷、未利用地5.4365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按照有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政府应足额落实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土地复垦前期工作;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补充耕地;用地报批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安排情况随同补充耕地方案一并予以说明。

四、本预审意见是自然**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提出的审查结果,不得作为项目开工的用地依据。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是否位于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进行查询核实;应避让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登记等。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服从规划管理。项目在深化设计及建设中,要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要求,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与沿线相关**保护及利用的关系。

七、依据《预审办法》等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