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大横**矿段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位于**县桥头集镇合马路27号****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对桥头集镇大横**矿段露天采坑修整、防渗处理,填充30万m3尾矿库内受到侵蚀的山石、泥土混合物及不可利用的磷石膏、含磷污水处理压滤渣等,并覆土、复绿等生态修复。清理尾矿库内固体废物,新增一座40m3尾砂渗滤液收集装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含办公生活污水、****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其中生活污水经旱厕沤肥后清掏作为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车辆冲洗废水经过三级沉淀+过滤后,仅作为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处理站处理达到《****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4/2710-2016)表3和表4**流域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环境空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装料粉尘、卸料粉尘、填埋作业扬尘以及车辆、机械燃油尾气,经过相应的洒水降尘、覆盖、限速行驶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项目主要的声源为推土机、洒水车、自卸汽车等工程机械噪声以及水泵等产生的噪声。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以及絮凝沉淀池产生的污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旱厕沤肥后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填埋场产生的渗****处理站处理达****处理站排放口排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石膏堆场产生的装料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编织布覆盖、HDPE膜覆盖措施;填埋场卸料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填埋场填埋扬尘洒水降尘、编织布覆盖、HDPE膜覆盖措施;运输道路扬尘加强管理、限速行驶、保路面整洁、洒水降尘等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推土机、洒水车、挖掘机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场界的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对外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主要是工程土石方。根据项目拟建场区土石方平衡可知,项目区挖方均用于项目区填方,不需要设置临时堆土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填埋期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清洗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直接送至填埋区进行填埋。上述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安全、有效,基本可行。采取以上措施后,填埋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大横**矿段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选址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项目符合《桥头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30)》,《**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政策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废气、废水、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反馈意见;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潘传怀
联系电话:138****1051
通讯地址:**省**市**县桥头集镇****
环评单位名称:**市****公司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551-****2756
通讯地址:**省**市**经开区**路与**路****科技园(质谷孵化器二期)6#楼501室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大横**矿段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解压密码****0104).zi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解压密码****010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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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