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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仲裁文书集约送达一体化暨仲裁卷宗辅助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仲裁文书集约送达一体化暨仲裁卷宗辅助服务
项目内容:基准案件量5000宗(含上下浮动10%),服务包括仲裁文书的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含电话通知、打印封装、智能揽收等)及仲裁案卷的整理、扫描、装订等辅助服务。
预算金额:73万元人民币。
二、拟邀请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仲裁过程中产生的****机关公文,须通过中国邮政寄递。且寄递服务企业中仅中国邮政能够提供集约送达一体化与卷宗辅助集成式服务,实现邮寄送达服务平台和数据与我院安全高效对接。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75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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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