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6〕1号
揭****改革局关于X114线埔田平交至刘厝寨段道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揭****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X114线埔田平交至刘厝寨段道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招标方式和范围的函》(埔田府函〔2025〕1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建设“**市**区埔田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X114线埔田平交至刘厝寨段道路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批复》(**府函〔2025〕654号),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埔田镇X114线埔田平交至刘厝寨段道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路线起于埔田平交(桩号K7+138),经埔田村、荖洋村、刘厝寨村,止于埔田镇与锡场镇交界处(桩号K9+907),全长约2.8公里,改造后道路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其中****村委会段约2公里,道路宽度30米;****村委会至终点段约0.8公里,道路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以及电力迁改工程;同步实施民房微改造8.5万平方米、店招改造962米、环境整治8620平方米、改造栏杆和围墙约2519m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6年5月至2027年7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9499.83万元,其中:工程费8343.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0.91万元、预备费445.85万元。项目建设****人民政府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区、镇统筹解决。
七、严格按照《****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的文件要求,在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明确可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工程相关环节实施以工代赈。
八、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499.8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8343.07万元,勘察45.89万元,设计97.93万元,监理93.72万元,其他919.22万元。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