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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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挂牌价: 7.863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1-0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1-09
账户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090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6台90千瓦电机等 |
资产类别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评估机构
| ******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5-10-27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2-15 |
评估值(万元)
| 7.863 | 账面价值(万元)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无。 |
标的描述
| 详见资产清单。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北仓镇**大厦3号楼2610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刘勋枝 | 成立日期
2022-10-26 |
注册资本
| 11,5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0113MAC2QLUJ6X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水**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游览景区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打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物清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水污染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能源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人力**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供电业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区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0113MA81XNTA1A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12-15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第35次)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0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1-09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本项目公示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方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6.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最终受让方须自接到转让方通知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手续。最终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8.最终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因最终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最终受让方负责。 9、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在预定时间实地踏勘,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货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看货为准。(联系人:杨**,电话:189****8917 ,预约看样的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2.3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