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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 |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26-****079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6-****0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92****0970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5-12-31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01-04 至 2026-01-07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2270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薛川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5899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涛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0813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晨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7167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建设局 | 成渝**经济圈-**市隆桥驿森林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2021-09-03 | 2023-05-24 | 项目总用地面积311985.95平方米,项目包括成渝**经济圈-**市隆桥驿森林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管廊工程。道路总长约3673.74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幅宽度为55米,设计车速为60千米每小时,双向6车道。建设内容包括各道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及路缘、道路绿化、下穿隧道、综合管廊、综合管网(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网)、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工程。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54207.2889万元。 | ****406.00 | 邱康生 | |
| ****公司 | 白鹤**延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23-12-12 | \ | **白鹤**延线及相邻道路约3.5公里,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市政照明、雨污水管网及标识标牌等,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估算3.2亿元。 | ****800.00 | 郑** | |
| **经开****公司 | 侧柏路(合菱东路至合文东路段)建设工程及中航锂电生活区东侧绿化工程 | 2022-08-18 | 2023-10-26 |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867.222米,红线宽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桥梁、智慧综合杆、交安,景观绿化、其它相关配套工程及中航锂电生活区东侧绿化工程,总投资或者**费:11045.523762万元人民币(暂定) | ****003.00 | 鄢仕林 | |
| **交发恒通****公司 | 东西第二干道(**段) | 2019-09-18 | 2023-05-26 | **道路约2.76公里,城市主干道,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设计车速采用40km/h。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其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建筑安装工程费:16543万元(暂定)。 | ****472.00 | 邓国智 | |
| **市城市和****公司 | **区小北街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四期)一标段 | 2023-07-18 | 2024-01-19 | 本项目为市政用工程,工程地点:眉**坡区市小北街、纱縠行北段、下西街;3.工程规模:改造小北街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北街、下西街、纱縠行北段街道立面、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光彩工程、人行道、步行道改造等;程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251.92万元。 | 541440.00 | 苏泽 | |
| ****建设局 | **县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镇雨污分流、排水防涝及燃气管线等)项目(北区)监理 | 2022-12-06 | \ | 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该项目对**县**片区进去旧城更新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改造排水管网约40.21km,管网病害治理约13.82km,对文化路等8条道路进行建筑立面及道路路面更新,电力管道提升完善约5.98km,通信管道提升完善约13.76km,燃气管道改造约52.15km,对鹤鸣片区、鸿运街片区、**大道片区、**片区等片区约183个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和病害治理。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1000万元。 | ****221.70 | 杨鸿 | |
| ****集团有限公司 | 北川桂花河公园项目(一期) | 2022-08-20 | 2023-09-26 | 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地点:**镇。工程规模:包含5条市政道路,分别为主干路西纵五路及西横一路,次干路西纵一路、西纵三路和西纵四路,道路总长4950米;及以上道路的雨污水、照明、强电、弱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投资额暂定****0213.47元 | ****652.00 | 何元敏 | |
| **市****公司 | **市白沫江水美乡村生态综合体项目-****博览园-园区道路及总平景观项目 | 2023-06-08 | 2024-04-23 | 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规模:项目设计范围约781万平米范围内的景观(含景观桥梁)、园林、给排水、电气、结构、道路、照明等专业内容,其中道路工程分别为A线B线C线D线E(含E1、E2)线F线G线,总长4718.967m。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4186.898713万元 | ****000.00 | 廖传彬 | |
| **市****建设局 | ****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等2个项目监理 | 2025-01-21 | \ | (1)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①警示标志建设:设立饮用水源标识牌4块、界标16块、交通警示牌34块、护栏标识牌46块、一级保护区标识桩50根、二级保护区标识桩1026根;②防护带建设:**隔离防护网2459m,修建防撞护栏2505m;③截污设施建设:修建应急收集沟2601m和容积为12m的应急收集池2个,****建设处理能力为2m/d的三格化粪池+储液槽共计867套,新购置HDPE垃圾桶122个、容积为3m3的钩臂式垃圾箱13个;④水源地生态修复:栽种涵养林67660㎡;⑤饮用水源水质监控建设:配备水质在线监测设备1套和视频监控系统4套。 | 361688.00 | 青志勇 | |
| ****建设局 | **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 | 2025-05-27 | \ | 改造用户8729户户内燃气管道等设施,并加装燃气报警器及配套切断阀8729个,自闭阀8729个等,更新改造燃气庭院管道约12932m,燃气立管约21906m,燃气入户管约17458m,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 171060.00 | 黄涛 | |
| ****建设局 | **县**片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服务 | 2024-12-02 | \ | 本项目主要涉及到**片区42个小区周边背街小巷(睦邻街、园丁巷、**巷、桂花巷、香桂街、外安街、外滩街、滨**路、**路、师范街)雨水管网改造及人行道的铺装、道路敷设沥青路面,总改造道路长度3257.294m,沥青路面30163㎡,雨水管网改造总长4020米,沉泥井34座,单箅平篦式雨水口97个,双箅平篦式雨水口17个,检查井112座 | 185300.00 | 胡元君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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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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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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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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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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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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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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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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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2)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广****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行业主管部门:**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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