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挂牌价: 0.16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1-0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1-09
账户名称
| **** | 银行账户
110********108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废旧管道 |
资产类别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评估机构
| **博成房地产****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5-10-27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2-15 |
评估值(万元)
| 0.16 | 账面价值(万元)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无。 |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一
规格型号
| 废旧管道 | 计量单位
吨 |
数量
| 70 | 成新率(%)
0 |
是否大型设备
| 否 |
标的描述
| 直径20-50cm的废旧管道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北仓镇**大厦3号楼2610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刘勋枝 | 成立日期
2022-10-26 |
注册资本
| 11,5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0113MAC2QLUJ6X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水**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游览景区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打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物清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水污染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能源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人力**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供电业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区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0113MA81XNTA1A |
批准单位
| 天****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2025-12-15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第35次)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0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1-09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标的为****拟处置存货(废旧管道),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现场称量,故本次标的挂牌价格为标的物单价(万元/吨)。资产预估数量以产权持有单位预估得出,待挂牌处置完成后分类别按实际过磅重量和经****(以下简称“**产权”)挂牌所确定的最终成交单价确定实际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附件,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3、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在预定时间实地踏勘,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货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看货为准。(联系人:杨**,电话:189****8917 ,预约看样的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产权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产权提供书面报名材料包括已公示的《承诺函》及经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等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产权指定账户。 5、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不足部分应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产权规定返还。 6、本项目标的实际成交价格以交付时过磅的实际重量和经**产权挂牌所确定的最终成交单价形成的实际总价为准,并在**产权挂牌成交总价(成交单价×预估数量)的基础上由转让方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受让方须向**产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挂牌成交总价计算。 7、标的物现场交付时受让方需配合转让方全程录像出库。标的实际交付重量过磅以转让方场院内地磅或转让方指定地点地磅的过磅重量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在其他地点过磅。 8、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9、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打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⑤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费用打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 10、最终受让方应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1、标的物交割时最终受让方须采取自提的方式,受让方须自行负担过磅、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10日内且全部价款已支付至**产权账户后完成货物拉运,若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装卸、运输等环节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交通、环保等法律法规,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交通、环保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和社会责任,与转让方及**产权无关。 12、本项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3.3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