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院附中城市更新项目 E 地块委托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外院附中城市更新项目 E 地块委托管理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其他,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建投慧康城市****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其他,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其他,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建投慧康城市****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建投慧康城市****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建投慧康城市****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将发放中标通知书。
三、其他
1、招标人坐落在**市的外院附中城市更新项目 E 地块委托管理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进行评审,共 3 家投标人参加。
2、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外院附中城市更新 E 地块位于**区规划民安东街与规划育婴路**西南侧,四至为**规划育婴路,南至规划华泰道,西至规划全顺路,北至规划民安东街。本项目分为 A、B 两个地块,其中 A 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界内建设用地面积为 30411.4平方米,最高 18 层;B 地块为教育用地,**幼儿园一所,界内建设用地面积为 4058.5平方米,幼儿园单体建筑面积约 4058.5 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高度约 13.05m。本项目暂考虑结合**市住宅多样化空间增值利用政策及规划条件要求,**总建筑面积约 9892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468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4240 平方米。相关指标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服务内容:住宅、商业及相应配建产品包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包含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客服管理、前期物业、财务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建设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付至购房人(以交付通知书所载日期为准)后一年结束,竣工结算期限不受上述建设管理期限约束;销售服务期限,不受上述建设管理期限约束,以达到销售目标的约定为准。
4、中标候选人(****)服务期:建设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付至购房人(以交付通知书所载日期为准)后一年结束,竣工结算期限不受上述建设管理期限约束;销售服务期限,不受上述建设管理期限约束,以达到销售目标的约定为准;
中标候选人(****建投慧康城市****公司)服务期:建设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付至购房人(以交付通知书所载日期为准)后一年结束,竣工结算期限不受上述建设管理期限约束;销售服务期限,不受上述建设管理期限约束,以达到销售目标的约定为准;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期:建设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付至购房人(以交付通知书所载日期为准)后一年结束,竣工结算期限不受上述建设管理期限约束;销售服务期限,不受上述建设管理期限约束,以达到销售目标的约定为准;
5、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基础管理服务费费率为 3%,营销费费率为 3%,****幼儿园的管理服务费为 280 元/平方米。收益分成部分:住宅销售均价超过目标均价时,额外收益超出部分的分成比例为 50%;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建投慧康城市****公司)投标报价:基础管理服务费费率为 3.01%,营销费费率为 3.01%,****幼儿园的管理服务费为 280 元/平方米。收益分成部分:住宅销售均价超过目标均价时,额外收益超出部分的分成比例为 49.5%;
中标候选人第 3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基础管理服务费费率为 2.9%,营销费费率为 2.9%,****幼儿园的管理服务费为 280 元/平方米。收益分成部分:住宅销售均价超过目标均价时,额外收益超出部分的分成比例为 49%。
6、本项目的招标监督部门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受理负责人:穆工,电话:****5668,**市**区精武镇才智道 36 号办公楼。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受理单位:****,受理负责人:
穆工,电话:****5668,**市**区精武镇才智道 36 号办公楼。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精武镇才智道 36 号办公楼
联 系 人:穆工
电 话:022-****566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才智道 36 ****集团大楼 1508
联 系 人: 刘工、冯工
电 话: ****3299/****3199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