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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水厂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地址:**区昌元街道宝**路15号
建设内容:①预处理:设预臭氧接触池一座,规模5万m3/d;②深度处理:规模5万m3/d,含提升泵房、臭氧接触池、臭氧发生间、活性炭滤池(含反冲洗泵房、中心控制室、****中心等)及相应的电气、自控单元等;③常规处理改造:改造一期、二期砂滤池,总规模5万m3/d;一体化处理设施、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均依托现有已建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04日-2026年01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139****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