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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填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填海工程)
建设地点:海****开发区。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仅对已完成的填海工程进行验收。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验收内容为:本工程陆域形成****修造厂,本工程用海总面积为 5478m2。陆域回填高程为4.50m,回填总面积为5478m2。本工程后方与现状陆域共同形成陆域场地,****基地使用。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工
联系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填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取地址:
链接: https://pan.**.com/s/15zMZiu_6St94zvq2_IewQg 提取码: jc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