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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迁改扩建) |
| 建设地点 | **省**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路2号16号楼202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原厂址位于**省**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路2号16号楼202室(中心坐标:东经114° 3'43.91",北纬22°59'42.26")。 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委托****编写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11****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0】7066号。 项目废水、噪声、固废各项设施已于2020年9月12日通过自主验收。 ****公司发展需要,项目申请进行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1.由“**省**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路2号16号楼202室”搬迁至“**省**市桥头镇石水口银湖三路6号1号楼301室(中心坐标:东经114°3'23.520",北纬22°59'37.590")”,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为2400m2,建筑面积为2400m2。 2.取消生产原有的产品(工艺品),新增生产金属制品40万件/年、塑料工艺品40万件/年、玻璃工艺品40万件/年、陶瓷工艺品40万件/年。并增加自动喷漆线1条(配套水帘柜1个、喷枪10把、UV固化机1台)、往复机1台(配套水帘柜1个、喷枪2把)、水帘柜3个(配套喷枪6把,每个柜2把)、UV固化机1台、浸漆槽1个、真空镀膜机2台、电烤箱4个、车床1台、铣床1台、空压机1台等配套设备。 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为2400m2,建筑面积为2400m2,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工艺品(塑料、玻璃、陶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金属制品40万件、塑料工艺品40万件、玻璃工艺品40万件、陶瓷工艺品4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拟把喷漆、固化工序(自动喷漆线)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喷漆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帘柜预处理后,与固化工序废气一同通过水喷淋(配套去水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DA001处排放;项目拟把喷漆、固化、浸漆、烤漆工序(往复机、水帘柜、浸漆槽)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喷漆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帘柜预处理后,与固化、浸漆、烤漆工序废气一同通过水喷淋(配套去水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DA002处排放;项目钻孔工序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内通风设施处理。 二、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最终进入东****处理厂;项目真空镀膜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水帘柜废水、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公司处理,不外排。 三、项目一般工业固****公司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6-01-04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