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五标段 | ||
| 品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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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4日 21: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贺彦霞 韩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573 187****652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东路20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8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 A 座 15 楼 1504 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573 187****6520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五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 一、本项目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补充事项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4.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在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2.政府采****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 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四、投标文件组成****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五、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9:00时,现变更为2026年01月21日9:00时。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6-01-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208号
联系方式:0951-****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心 A 座 15 楼 1504 室
联系方式:182****0573 187****6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伟龙
电话:0951-****81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贺彦霞 韩丹
电话:182****0573 187****6520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