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面业务终端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行拟开展柜面业务终端项目交流工作,现诚邀具备条件的供应商或产品厂商积极报名参加。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一、交流内容
本次交流产品为柜面业务终端,内容分为业务交流及产品测试两部分,要求如下:
(一)业务交流
1.公司情况:公司基本情况、技术团队及实施团队介绍等,提供售后团队、服务方案、授权经销商(如有)等资料。
2.柜面业务终端项目基本功能介绍:产品介绍、近三年来****银行及城商行案例分享等。
3.产品运维介绍:**区内各地市县域的提供运维服务供应商、技术人员、运维流程等。
(二)产品测试
我行提供测试环境对产品进行POC测试。
二、通告起止时间
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6日。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交流活动。
(四)经认定在****以往**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参与报名交流的供应商需有成功实施的柜面业务终端项目实施案例。
四、报名材料
请有意向参与本次交流的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柜面业务终端项目相关的独立知识产权证明(提供彩色影印件)。
(三)案例证明: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采购产品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以及其他体现柜面业务终端项目建设内容的合同页等相关证明材料,或中标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等),以上均须提供清晰的彩色影印件。
(四)其他自愿提供的服务团队、授权经销商、****公司实力的材料。
(五)《****柜面业务终端项目交流报名表》(附件1)、《****柜面业务终端项目交流人员名单》(附件2,另附履历表)、《承诺函》(附件3)、《****柜面业务终端项目产品需求》(附件4)。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于2026年1月26日18时前,将相关要求材料发至我行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罗健铭,电话:0771-****292。
联系邮箱:****@bankofbbg.com。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流不涉及商务内容,我行没有义务保证所有参与交流的供应商进入后续环节。
(二)参与交流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案例等内容真实、有效,保证在整个项目的交流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严格遵守相关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具体交流时间及方式以我行电话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