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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6-01-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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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房建-工程总承包(未预审) |
| **县饮水水源安全保障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EPC) 澄清通知(三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饮水水源安全保障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因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不一致,现澄清以招标公告中“施工负责人要求:①房屋建筑专业施工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应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可同时由一人兼任(满足相应条件),也可按专业分工任职,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方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