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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88659X | 建设单位法人:陈胜光 |
| 管洪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九阳大道2号 |
| 年产彩色塑料编织袋1.2亿条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九阳大道2号 |
| 经度:112.14793 纬度: 30.36655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7 |
| 荆环分审文【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88659X001W |
| 2023-08-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6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8865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788659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704544G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0-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5 |
| 2025-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彩色塑料编织袋1.2亿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彩色塑料编织袋1.2亿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 膜印刷+复合工艺(彩印):电加热拉丝→圆织机编织→彩印→复合→电热裁剪、缝合→打包入库; ② 直接印刷(油印):电加热拉丝→圆织机编织→电热裁剪、缝合→印刷→打包入库; ③ 破碎、造粒:破碎→造粒 | 实际建设情况:① 膜印刷+复合工艺(彩印):电加热拉丝→圆织机编织→彩印→复合→电热裁剪、缝合→打包入库; ② 直接印刷(油印):电加热拉丝→圆织机编织→电热裁剪、缝合→印刷→打包入库; ③ 破碎、造粒:破碎→造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拉丝废气、印刷废气、切袋废气、破碎粉尘、造粒废气、食堂油烟及危废暂存间废气。 (1)拉丝废气: 本项目在4#车间布置1套拉丝机组,拉丝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14735m3/h。 在7#厂房布置2套拉丝机组,拉丝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效率按95%计)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38556m3/h。 (2)印刷废气: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61288m3/h。 本项目在6#彩印车间布置7套彩印机组,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60244m3/h。 (3)切袋废气: 本项目塑料编织袋需要使用全自动切缝机进行切袋,切袋时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和粉尘。切袋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效率按95%计)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61228m3/h。 (4)破碎粉尘: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通过粉碎机粉碎后作为生产原料造粒后回收利用。破碎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14735m3/h。 (5)造粒废气: 造粒工序主要是将破碎后的不合格品与废边角料进行重新热熔加热后拉丝制成再生颗粒用作生产原料。造粒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14735m3/h。 (6)食堂油烟: 本项目在综合楼设置食堂,内设置2个基准灶头,规模属于小型食堂。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 (7)危废暂存间废气: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存贮的挥发性和有异味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墨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机油等,本项目废机油、喷淋塔废液使用铁桶存放,桶装危险废物正常贮存时桶盖密封,不会持续释放废气污染物。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废气主要来自沾染挥发性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在贮存期间释放出来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为仓库式设计,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废气收集罩和废气管道,保持危废间负压,将危废间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与6#彩印车间废气一起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基础,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由员工的日常生活及办公活动产生,根据《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员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5kg计,项目员工260人,则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130kg/d,全年工作300天,则生产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9t/a,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A.不合格品及边角料 项目年产1.2亿条编织袋,单个编织袋重量按80g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产生量约为产量的千分之五,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产生量约为48t/a,通过破碎机及造粒机处理后作为生产原料造粒后回收利用。 B.废包装材料 项目购买的原料使用后产生废包装材料约1.8t/a,收集后外售。 ③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A.废油墨桶及稀释剂桶 本项目油墨及稀释剂均使用20kg/桶规格的包装桶包装,油墨和稀释剂年用量为共9t/a,则废油墨桶及稀释剂桶产生量为450只/a,每只重量约1kg,故废油墨桶及稀释剂桶产生量为0.4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可知,废油墨桶及稀释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为“T、I”),该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B.废UV灯管 本项目部分有机废气采取“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措施,UV光解装置中的UV灯管需及时更换会产生废灯管。根据查阅相关资料,UV灯管的使用寿命约4800小时,项目UV灯管约每年更换一次,产生的废灯管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UV灯管属于“HW29 含汞类废物”中的“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类危险废物,更换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C.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含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定期更换,产生废活性炭。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孙一坚,****出版社,1997年6月,P511),颗粒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平衡吸附量约为0.33kg/kg(活性炭)。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进入废气处理设施的量约为10.27t/a,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部分为3.789t/a,则活性炭使用量约11.367t/a。经计算,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5.15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项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 900-039-49),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D.喷淋塔废液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含有喷淋塔装置,喷淋水循环系统底部废水需定期外排,喷淋塔装置循环水箱容积为3m3,每年更换一次,则喷淋塔废液产生量约为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项目喷淋塔废液属于危险废物(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E.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护和检修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 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 F.含油抹布及手套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护和检修过程中产生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量约为0.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拉丝废气、印刷废气、切袋废气、破碎粉尘、造粒废气、食堂油烟及危废暂存间废气。 (1)拉丝废气: 本项目在4#车间布置1套拉丝机组,拉丝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14735m3/h。 在7#厂房布置2套拉丝机组,拉丝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效率按95%计)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38556m3/h。 (2)印刷废气: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61288m3/h。 本项目在6#彩印车间布置7套彩印机组,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60244m3/h。 (3)切袋废气: 本项目塑料编织袋需要使用全自动切缝机进行切袋,切袋时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和粉尘。切袋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效率按95%计)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61228m3/h。 (4)破碎粉尘: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通过粉碎机粉碎后作为生产原料造粒后回收利用。破碎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14735m3/h。 (5)造粒废气: 造粒工序主要是将破碎后的不合格品与废边角料进行重新热熔加热后拉丝制成再生颗粒用作生产原料。造粒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配套风机风量为14735m3/h。 (6)食堂油烟: 本项目在综合楼设置食堂,内设置2个基准灶头,规模属于小型食堂。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 (7)危废暂存间废气: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存贮的挥发性和有异味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墨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机油等,本项目废机油、喷淋塔废液使用铁桶存放,桶装危险废物正常贮存时桶盖密封,不会持续释放废气污染物。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废气主要来自沾染挥发性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在贮存期间释放出来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为仓库式设计,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废气收集罩和废气管道,保持危废间负压,将危废间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与6#彩印车间废气一起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基础,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由员工的日常生活及办公活动产生,根据《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员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5kg计,项目员工260人,则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130kg/d,全年工作300天,则生产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9t/a,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A.不合格品及边角料 项目年产1.2亿条编织袋,单个编织袋重量按80g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产生量约为产量的千分之五,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产生量约为48t/a,通过破碎机及造粒机处理后作为生产原料造粒后回收利用。 B.废包装材料 项目购买的原料使用后产生废包装材料约1.8t/a,收集后外售。 ③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A.废油墨桶及稀释剂桶 本项目油墨及稀释剂均使用20kg/桶规格的包装桶包装,油墨和稀释剂年用量为共9t/a,则废油墨桶及稀释剂桶产生量为450只/a,每只重量约1kg,故废油墨桶及稀释剂桶产生量为0.4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可知,废油墨桶及稀释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为“T、I”),该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B.废UV灯管 本项目部分有机废气采取“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措施,UV光解装置中的UV灯管需及时更换会产生废灯管。根据查阅相关资料,UV灯管的使用寿命约4800小时,项目UV灯管约每年更换一次,产生的废灯管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UV灯管属于“HW29 含汞类废物”中的“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类危险废物,更换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C.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含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定期更换,产生废活性炭。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孙一坚,****出版社,1997年6月,P511),颗粒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平衡吸附量约为0.33kg/kg(活性炭)。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进入废气处理设施的量约为10.27t/a,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部分为3.789t/a,则活性炭使用量约11.367t/a。经计算,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5.15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项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 900-039-49),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D.喷淋塔废液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含有喷淋塔装置,喷淋水循环系统底部废水需定期外排,喷淋塔装置循环水箱容积为3m3,每年更换一次,则喷淋塔废液产生量约为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项目喷淋塔废液属于危险废物(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E.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护和检修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 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 F.含油抹布及手套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护和检修过程中产生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量约为0.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4 | 0 | 0 | 0 | 0.54 | 0.54 | |
| 0 | 0.27 | 0 | 0 | 0 | 0.27 | 0.27 | |
| 0 | 0.027 | 0 | 0 | 0 | 0.027 | 0.02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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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5 | 0 | 0 | 0 | 0.015 | 0.015 | / |
| 0 | 0.402 | 0 | 0 | 0 | 0.402 | 0.402 | / |
| 1 | 化粪池+污水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规定的三级排放标准,****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取其中较严格者 | 化粪池+污水管网 | 调查显示,厂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 |
| 1 | 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水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 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4#车间排气筒DA001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7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6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 | |
| 2 |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2#车间排气筒DA002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26kg/h,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排放浓度为50mg/m3,速率为1kg/h。 | 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车间排气筒DA002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26kg/h,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排放浓度为50mg/m3,速率为1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9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 |
| 3 |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2中排放限值 |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 | 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6#彩印车间排气筒DA003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39kg/h,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排放浓度为50mg/m3,速率为1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2中排放限值,2000(无量纲)。 | |
| 4 | 二级活性炭吸附+25m 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25m 高排气筒 | 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7#厂房排气筒DA004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2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非甲烷总烃60mg/m3。 |
| 1 | 1、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座; 2、加强车间的封闭,采用隔音门窗; 3、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鼓/引风机安装减振垫; 5、厂内车辆限速禁鸣。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1、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座; 2、加强车间的封闭,采用隔音门窗; 3、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鼓/引风机安装减振垫; 5、厂内车辆限速禁鸣。 | 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监测点两天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7dB(A),8个点次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的标准为65dB(A),夜间的标准为55dB(A)。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临时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应规定;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应规定 危险废物临时存储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台账和管理档案,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废中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油墨桶、稀释剂桶、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通过现场核查可知,本项目一般固废中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油墨桶、稀释剂桶、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防护距离。 | 企业已经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号:421003-2026-001-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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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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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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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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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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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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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