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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1.****环境局**分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区**府前路26号
邮编:277200
联系电话: 0632-****619 0632-****650
2.公示名单: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复合营养强化剂及饮品生产项目 | **** | **市**区**街道青屏路79号 |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等可参见拟审批环评文件公示版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