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南郊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地块
占地面积:7398.29m2
地理位置:位于**省**市**区青年西路和炎****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331635°,北纬 31.718995°)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土地现状情况:本地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后于 2013 年 12 ****政府收储为国有用地。通过现场踏勘可知,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日常食用蔬菜,北侧为青年西路。
未来规划:机关团体用地(080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调查缘由:调****机关团体用地(0801),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配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我司接受调查委托工作,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南郊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用地地块情况核实证明》,****机关团体用地(0801),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总结: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结果,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机关团体用地(0801)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