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B〔2025〕135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
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市2025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市张渚镇、西渚镇、太华镇、湖父镇的集体农用地1.5305公顷(含耕地0.058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8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617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5305公顷。
二、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2025年12月2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