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5〕112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大)地呈字[2025]第22号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市**区白驹镇七里桥村的集体农用地0.5098公顷(耕地0.455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1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二、你区要按照批准的用途利用土地,并督促乡镇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利益。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24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市****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