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5〕086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 第2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邳)地呈字〔2025〕第29号**市2025年度第2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宿羊山镇黄墩村、沙埠滩村、柿园村,碾庄镇倪庄村,赵墩镇寨****社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1408公顷(其中耕地1.10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40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408公顷。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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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