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5〕151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2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2批实施方案的请示》(连政发〔2025〕10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2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柘汪镇、宋庄镇。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0.7385公顷(其中耕地0.7385公顷);建新区总规模0.738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7385公顷(全部占用农用地,其中耕地0.5741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三、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