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普通客车浙F5W090转让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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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普通客车浙F5W090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0.83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5-12-22
2026-01-05

项目咨询请联系 许女士|联系电话:0573-8282-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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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小型普通客车浙F5W090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车牌号 浙F5W090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品牌 尼桑
车辆型号 ZN6494H2G4 车身颜色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LJNMFE2G8CN004614 发动机号 ****912
发动机型号 KA24 燃料种类 汽油
排量(升) 2.388 出厂日期 2012-03-30
购置日期 2012-05-28 注册登记日期 2012-05-28
强制报废期止 检验有效期至 2026-05-27
行驶公里数 119656 成新率
数量 1 所在地
现状分析 以现场实物为准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以现场实物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姚先生,188****6154。 3.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5.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6.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梧桐街道凤鸣西路1586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924119J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0.83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在标的交接前须向转让方缴纳标的转让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保证合同的履约,出现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标的(车辆)完成过户并开具相应发票,经转让方确认无误后,履约保证金将在10日内返还(不计息)。 3、本项目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1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姚先生,188****6154。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动态报价).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许女士 电话 0573-8282-1961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区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188****6154 电话 188****6154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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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5
招标公告
小型普通客车浙F5W090转让
当前信息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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