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05 08:10 项目编号:****
****粉煤灰(景宁项目)直接采购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粉煤灰(景宁项目)直接采购
招 标 人:****
项目监督人:****集团****中心(电话:0351-****026)
****综合办公室
(电话:0571-****2579)
公示期限:2026年1月5日8时至2026年1月8日8时
****粉煤灰(景宁项目)直接采购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含税限价:****150元,税率13%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含税报价:****150元,税率13%
| 景宁段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吨) | 金额(元) | 到货地点 | 备注 |
| 1 | 磨细粉煤灰 Ⅱ级 | 吨 | 4700 | 254.5 | ****150 | **景宁322国道景宁段改建工程项目一分部 | 此价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增值税等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招 标 人:****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