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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检定机构开展强制管理的
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项目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强制管理的公用充电桩、冷水水表等计量器具进行检定,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检定机构前来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琼中县2026年1月-12月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2.项目内容:依据国家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对2026年1月-12月琼中县区域内在“**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备案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约280把、燃油加油机约268把、燃气表约1500个、电能表约1000块、水表约2000块、压力表约1500块、电子汽车衡约14台、电子秤约1400台进行检定,具体检定数量将根据报检用户需求确定。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项目实施地点:****管理局指定地点。
二、资格条件
1.检定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检定机构需具有电动汽车充电桩、水表等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资质(不允许分包给其他第三方检定)。
3.检定机构开展项目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每个项目应至少具有2人持注册计量师资格。
4.检定机构需为在“**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到的单位。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三、报价应提供的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在有效期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水表等计量器具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
3.每个项目至少2名检定人员的注册计量师资格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所在单位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检定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证明。
5.报价文件并盖公章。
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至公告截止时间内。标书代写
7.过往业绩证明资料,以及其他有利于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并盖公章。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装入信封。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必须唯一,不接受有选择性的多种报价方案,提交的报价应具备充分的竞争性。
2.报价文件中需详细说明项目费用构成、预计项目完成时间。
3.报价应为检定单价,且各单位的报****政府指导价。实际结算费用按照实际检定数量计算。
4.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本次参与资格,并禁止其在5年内参****管理局相关采购项目。
五、遴选方式
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工作态度、资质等方面情况,并参考报价单位各方面的评价,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性价比和工作态度方面最优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承检机构。确定承检机构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等方式告知承检单位。
六、报名期限
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5个工作日,现场报送或邮寄,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以收到纸质件的寄出凭证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省**县国兴大道231****管理局4楼402办公室
联系人:刘名家
联系电话:0898-****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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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