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征收土地公告(长坡海水养殖提升改造治理项目(源水配套区)一期)
索引号:**** 分 类: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主题词:****征收土地公告
省政府已作出《关于**市长坡海水养殖提升改造治理项目(源水配套区)一期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琼府资规〔2025〕81号),****政府****村委会港上、港下、麻坡、****小组等集体所有土地4.2847公顷。现就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名称:**市长坡海水养殖提升改造治理项目(源水配套区)一期。
二、**市长坡海水养殖提升改造治理项目(源水配套区)一期位****村委会地段,用地总面积4.284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2847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2847公顷(不含耕地)。该项****村委会港上、港下、麻坡、****小组等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4.2847公顷。
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拆迁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按《****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政府关于印发〈**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2014〕36号)、《****关于印发〈**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规定〉的通知》(海府〔2015〕91号)、《****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房屋参考基价的通知》(海住建函〔2023〕49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该项目土地征收后,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提供一次性缴费补贴。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政府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和《****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14〕103号)的规定执行。
五、请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土地权属****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政府0898-****1641。
六、有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能如期办理征地补偿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工作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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