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委员会负责的**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挖湖造景”问题仍然存在。2020年9月国家《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督察发现,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三****示范区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手续,违规建成好阳河湿地公园,违法占用耕地49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亩,同时未经许可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阻断黄河与好阳河连通,影响行洪安全。2019年以来,**卫****公司未经审批在唐庄镇侵占农用地202亩,违规取用黄河水,形成594亩人工湖“唐公湖”。
二、整改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厅、省生态环境厅、****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厅****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对近年来发现的“挖湖造景”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各有关部门对人工湖、人工湿地项目按照职责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黄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人造水景观,严禁违背自然规律“挖湖造景”,限制盲目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我委督促**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对**市“唐公湖”、**市“好阳河湿地公园”两个项目的立项手续进行了核查和进一步完善。同时,我委将督促省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立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黄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人造水景观,严禁违背自然规律“挖湖造景”,限制盲目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王 伟 朱 超
联系电话:0371-****1714
电子邮箱:****@163.com
****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