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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杨柳镇可渡片区(二次)”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2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 “**市 2025 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杨柳镇可渡片区(二次)”(以下简称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之 “投标(唱标)一览表” 内 “质量目标、企业资质登记” 的表述问题,现发布如下澄清补遗: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唱标)一览表” 中 “质量目标、企业资质登记” 的正确表述应为 “质量要求、企业资质等级”,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修正后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2、本澄清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补遗内容不一致的条款,以本澄清补遗为准;除本澄清补遗明确修正的内容外,原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本次澄清补遗仅针对文字表述错误进行修正,不涉及投标文件核心内容调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工作,因此本项目开标时间不作调整,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4、各潜在投标人若对本澄清补遗内容存在疑问,应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需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扫描件,电子扫描件须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本澄清补遗全部内容,且同意按本澄清补遗及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