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5 08:56
2026年1月5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中心项目(码头辅助生产区) | **市**镇里旺里村小**村278号 |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利用现有辅助生产用房约7000平方米,对原审批的现有沥青混凝土料生产线进行技改扩能,淘汰原有搅拌机、沥青储蓄罐等设备15台套,新引进一台5000型沥青搅拌一体机等设备90台套,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扩能,改建后全厂主要工程和产品方案为沥青混凝土20万吨/年,码头骨料(石子、石片、石屑,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吞吐量9.476万吨/年。 | 1、气:本项目沥青储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和苯并[a]芘经沥青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铣刨料筛分和破碎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铣刨料烘干加温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和苯并[a]芘经直燃式焚烧炉高温焚烧处理后与骨料烘干加温颗粒物及燃烧废气一起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铣刨料和骨料上料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搅拌缸放料装车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和苯并[a]芘经沥青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矿粉卸料储存颗粒物经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矿粉储仓出气口排放;骨料和铣刨料卸料储存颗粒物经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2、水:生活污水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 4、滤尘回用于生产,废焦油、废活性炭和废滤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 0510-****5082 ****@163.com |
公开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