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靖州县瑞盛物流铁路专用线核准的批复

审批
湖南-怀化-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靖州县瑞盛物流铁路专用线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07

****

关于靖州县瑞盛物流铁路专用线核准的批复

湘发改许〔2025〕151号

靖****公司:

报来《关于将靖州县瑞盛物流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予以核准的请示》《关于靖州县瑞盛物流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申请评估报告》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就靖州县瑞盛物流铁路专用线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六十三条和《**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文件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铁路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属于《**省铁路物流园和专用线布局规划》(湘发改基础〔2023〕241号)中的规划内项目。

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文件是:******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104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送的函》(广铁便函〔2023〕394号)、****集团有限公司科信部《关于靖****公司铁路专用线接轨的复函》(科信函〔2022〕143号);****监管局《关于靖州县瑞盛物流铁路专用线行业审核意见的函》(广铁监管三函〔2025〕66号);****政法委《**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登记表》。

三、核准内容

1.为更好发挥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和绿色低碳优势,降低运输成本,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靖州县瑞盛物流铁路专用线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法人单位:靖****公司。

2.建设方案。项目位于**省**市靖州县渠阳镇艮山口乡境内,**专用线正线0.412公里,线路自艮山口站既有石专线接轨引出,在既有货(1)线东侧**瑞盛物流园装卸场。物流园装卸场拟建货物线2条,线间距5.0米,货物线装卸有效长满足210米,主要办理集装箱装卸作业,每股货物线均设置宽度不小于30米的集装箱堆场,采用正面吊进行装卸作业。**生产生活房屋、预****园区西端。物流园内部道路接入既有艮山口货场。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3.主要技术标准。本项目线路等级为专用线,正线数目为单线,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情况下300米、困难条件下250米,限制坡度为6‰,牵引种类为内燃机车,牵引质量为3000吨,远期运量153万吨/年。

4.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650.4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

5.招投标。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委托招标,可自主选择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

6.请项目法人在开工建设前,据此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本项目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节约能源**,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7.本项目要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完善工程建设方案,提高设计施工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做好工程筹划和风险控制,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合理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建设、运营等安全稳定。

8.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监管情况。

9.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批复事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10.本项目核准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开工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

2025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