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吉首市石家冲街道曙光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曙光码头)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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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

法定代表人:向**

住所:**省****************

一、我局于2025年12月30日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批**省**市石家冲街道曙光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曙光码头)申请事项。

二、****中心于2025年12月30日对《报告》进行了评审,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报告》(报批稿)。经复核,修改后的《报告》(报批稿)基本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基本同意《报告》(报批稿)。

三、同意**省**市石家冲街道曙光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曙光码头)的涉河建设方案。

四、同意工程设计和《报告》(报批稿)采用的防洪标准。工程自身安全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对工程河段影响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

五、同意《报告》中采用的设计洪水和防洪能力计算结果。工程后,50年一遇洪水工况下,D1至D2断面工程阻水率分别为0.26%、1.49%;10年一遇洪水工况下,D1至D2断面工程阻水率分别为0.29%、1.71%。均小于2%,满足《SL∕T808—2025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

六、你单位应及时消除不利因素。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你单位应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工程建设时给河道行洪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你单位须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措施,所需经费一并纳入工程建设预算,并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涉及行洪安全的工程,应保证在非汛期内完工,确保防洪安全;

七、你单位应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及保护。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报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备案,在洪水来临之前,搞好人员的疏散和财产的转移工作,确保度汛安全;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废弃物、排放不达标污水,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河道水生态环境安全及行洪度汛通畅。

八、你单位应加强涉河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的设计、放样、施工、验收等必须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程运行前,须经我局或我局委托单位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严禁批建不符。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水利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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